來源: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2-08-08 10:00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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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關于“ 咨詢政策性住房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參照〈柳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我縣公共租賃住房進行管理的批復》(融政函〔2016〕82號)文件中第三十二條第一條(一)本縣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本縣城鎮居民戶籍,且在本縣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
2、在本縣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縣人民政府公布的縣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2倍以下(含)。
單身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25周歲。
若滿足以上條件的家庭已分配公共租賃住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申請條件。
二、公租房申請流程:申請人在公告期內到相應社區申請,再把申請材料遞交社區,由社區負責入戶調查和初審,再統一上報住建局。
三、公租房需統一申請、統一審核,目前我縣無空置的公租房。具體申請時間由住建局根據公租房房源情況發布公告,公告發布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融水電視臺、融水住建公眾號以及融水鎮四個社區。如仍有疑問請致電咨詢縣住建局保障股,咨詢電話0772512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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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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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