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融水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發布日期: 2025-01-06 17:50 | 作者:
融教〔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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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下達2024年秋季學期融水苗族自治縣義務教育階段第三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生活補助資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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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城鄉義務教育中央和自治區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柳財預追〔2024〕200號)、《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資助〔2023〕11號)精神,經與鄉村振興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2024年12月份數據比對新增受助對象,為確保應助盡助,經研究,現下達各學校2024年秋季學期融水苗族自治縣義務教育階段第三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一)2024年秋季學期在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寄宿生。
(二)2024年秋季學期在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脫貧家庭學生、監測對象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對象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烈士子女等非寄宿生。
二、補助標準
(一)寄宿生:小學625元/生·學期,初中750元/生·學期。
(二)非寄宿生:小學312.5元/生·學期,初中375元/生·學期。
三、相關要求
(一)各學校要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的管理工作,對補助資金的申請、評審、公示、發放等各方面工作按流程進行規范操作。同時,學校要認真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相關檔案材料,以備審核和檢查。
(二)2024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以“非現金方式”發放:
1.“一卡通”系統發放。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將生活補助轉入學生本人或監護人的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
2.銀行渠道發放。未上戶口,無法辦理銀行卡(存折)的學生的生活補助,經學生本人書面委托,可轉入學生監護人的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
(三)各學校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禁套取、擠占、挪用、滯留資金。凡發現有套取、擠占、挪用、滯留補助資金以及弄虛作假的行為,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并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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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秋季學期融水苗族自治縣義務教育階段第三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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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刪減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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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教育局辦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