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發改規劃〔2025〕83號 關于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復
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批復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由中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并由廣西同澤工程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審查出具評審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代碼:2508-450225-04-01-206050。
三、項目業主: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人民政府。
四、項目建設地址: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桿洞村。
五、建設性質:改建。
六、建設規模及內容:
現澆混凝土擋土墻 822.06m3,瀝青混凝土路面鋪設18762 ㎡,人行道鋪設3000㎡,排水溝建設長度 898m。
七、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為 378.6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346.7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0.88萬元,預備費11.03萬元。資金來源申請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資金378.60萬元。
八、務工組織和勞務報酬發放:組織項目區群眾積極參與項目建設與監督,預計 帶動就業140人,其中返鄉農民工50人,脫貧人口和防返 貧監測對象40人,其他農村低收入人口10人,城鎮相關失業人員15人,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15人,退役軍人10人。項目計劃發放勞務報酬152元,占中央以工代賑資金40.15%,遵循“能用人工的盡量不用機械、能用當地群眾的盡量不用專業隊伍”原則,及時足額支付勞務報酬。
九、本項目設置公益性崗位5個,主要負責道路養 護和道路基礎設施建設,預計每人每月發放工資500元, 每人每年6000元,公益性崗位年發放勞務報酬共計3萬元,公益性崗位報酬由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人民政府統籌解決支付。
十、項目招標:對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及《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要求,可以不進行招標,依法不進行招標的以工代賑項目,應當依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非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承包商。
十一、建設年限及工期: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接文后,按照項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賑相關要求,一是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對應勞務報酬予以單列,具體內容包括務工崗位設置、吸納用工人數及工資標準等。二是完成與本項目相關的審批手續。三是規范執行項目“四制”建設規定。四是項目業主要通過召開社員大會等方式宣傳以工代賑政策,再次對有意愿的務工群眾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實名制臺賬。并留存會議照片和摸底調查臺賬備查。結合就業意愿和工程項目建設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項目施工場地、機械設備等,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聯合施工單位開展崗前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五是項目業主與施工企業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將吸納返鄉農民工、農村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和其他低收入群體等比例不得低于整個項目用工總量的三分之一、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占中央資金的40%以上,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提高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等要求納入合同約定條款。項目業主要督促施工企業與務工群眾簽訂務工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務工人員信息、務工崗位、發放工資標準等列入合同相關條款。六是項目施工時能用人工的盡量不用機械、能用當地群眾的盡量不用專業隊伍。七是施工單位要每月核定務工群眾勞務報酬,形成工資發放表,按程序報項目業主單位審定后,在相關村(社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經務工群眾簽字確認,通過銀行卡發放至本人,并將勞務報酬發放臺賬、銀行打款憑證等送縣發展改革委備案。并做好項目績效,留存公示文件、相關影像資料、項目農民工身份證復印件、務工臺賬、工資發放臺賬等及實施前、實施中、實施后各個環節資料,作為項目資料存檔以備審查。監理單位要把以工代賑務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務工組織管理和勞務報酬發放等作為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八是項目竣工后要建立項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確項目名稱、建設時間、資金來源、建設單位、設立公益性崗位的工種及數量等信息。九是項目業主單位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等,圍繞以工代賑建設任務、以工代賑用工環節、組織當地群眾開展培訓情況和成效、吸納當地群眾務工就業情況和成效(包括返鄉農民工、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當地群眾獲取勞務報酬情況(包括當地群眾勞務報酬占市級及以上財政資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規范、時間是否及時等)等開展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項目竣工驗收、審計決算的重要參考。工程驗收后,必須及時辦理移交手續,明確產權,建立資產臺賬,落實工程運行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制定管護制度,確保項目建設成果得到鞏固,工程長期發揮效益。十是工程建設中要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名稱、內容、規模和工期進行建設,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如確需調整,須按程序報批。
請據此批復開展下一步項目前期工作,按相關部門現行的項目管理規定,項目須落實建設資金及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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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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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2025年8月19日印發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項目單位: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融水苗族自治縣桿洞鄉街道人居環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
名稱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標方式 |
估算金額(萬元) |
備注 |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
勘察 |
核準 |
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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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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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核準 |
34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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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購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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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 |
核準 |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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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準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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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請項目業主嚴格按照《招投標法》、《招投標法實施細則》、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7號)開展相關工作。工程施工部分按照《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7號)第二十六條(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實施簡易審批的有關規定要求,以工代賑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要求招標,不得另行制定必須招標的范圍和規模標準)執行。 ?????????????????????????????????????????????????????????????? ??????????????????????????????????????????????????融水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