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縣審計局機構概況
融水縣審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核定編制18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參公編事業制6名。領導職數:設局長(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2名,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主任,副科長級)1名。內設機構正職4名。現有在職人員19人(含審計中心),其中:專業技術職稱高級1人,中級2人,初級16人。
一、單位簡介
融水審計局成立于1984年。內設4個股室,機關編制18人(含審計中心),屬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依照《審計法》及實施條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中心,重點加強財政資金、政府投資項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國有企業、國外貸援款項目等領域的審計監督,以及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接受縣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縣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協調。審計結果既為縣委、縣政府和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了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參考,又為各部門工作提供了借鑒和指導,為推進融水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發揮好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有關全縣審計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者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情況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各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柳州市和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人民政府投資和以縣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全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審計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縣內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完成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的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辦公室(綜合和審理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干部調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管理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績效考評等事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會務、督查、公文審核以及重要文稿、信息簡報的起草等工作。承擔與審計有關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審計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擬訂中長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負責跟蹤管理審計進度、督促審計整改、審計結果公告、審計成果的研究和利用。負責審計統計和分析,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等。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負責對審計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投資和以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等。承擔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開展相關審計調查。對縣人民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和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有關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財政金融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縣國有金融機構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組織審計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對縣黨政群團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年度預算和其他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源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縣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負責組織縣委管理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審計。負責擬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綜合分析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匯總起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審計報告。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層機構---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
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是縣審計局管理的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6名,設主任1 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審計局對以財政資金、政府設立的專項資金、政府統一借貸的資金、國債資金、政府專項補助資金等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項目,或以政府部門為投資主體項目的審計。
(二)承擔政府在土地、市場配套、融資等方面依法給予優惠政策的公共公益性項目的協助審計工作。
(三)協助縣審計局對以其他形式進行投資、建設、產權歸政府所有的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工程項目的審計。
(四)承擔縣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名稱:融水苗族自治縣審計局
機構性質:融水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融水縣融水鎮華強路9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外)
聯系電話:0772-5122526
電子郵件:lz_rssj@sjt.gxzf.gov.cn
局長:王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