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融水苗族自治縣山區河道名錄及“四個責任人”的公示
來源:
融水縣水利局  |
發布日期:
2025-02-25 17:00  
關于融水苗族自治縣山區河道名錄及
“四個責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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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山區河道管理,暢通河道行洪空間,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山區河道管理的通知》(辦河湖(2023〕140號)及《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加強山區河道管理的通知》(桂水河長(2023〕2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確定融水苗族自治縣山區河道名錄并落實“四個責任人”,現將融水苗族自治縣山區河道名錄及“四個責任人”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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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融水苗族自治縣山區河道名錄及“四個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