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衛〔2025〕10號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2025年中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結核病防治項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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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水 苗 族 自 治 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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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健康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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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衛〔2025〕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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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2025年中央重大
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結核病防治
項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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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衛生院,縣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 為加強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結核病疫情,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融水苗族自治縣2025年中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結核病防治項目資金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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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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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2025年中央補助重大疾病防治專項資金結核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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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合理有效使用中央結核病防治項目經費,進一步規范管理項目資金,加強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根據自治區及柳州市疾控局關于印發《2025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結核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和考核要求
(一)總目標
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發現和治療肺結核患者,降低結核病的感染、發病與死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年度工作質量考評指標
1.肺結核患者治療任務完成率≥85%。
2.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90%。
3.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60%。
4.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耐藥篩查率≥90%。
二、項目范圍和內容
(一)項目范圍
20個鄉鎮衛生院、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縣人民醫院。
(二)項目內容
1.患者診斷。自治縣人民醫院為就診者確診肺結核提供相關診斷檢查,包括1次胸部X線檢查、1次(3份)痰涂片檢查、1 次結核桿菌培養(所有活動性肺結核患者都要進行痰培養)、1次快速分子診斷和(或)耐藥篩查(所有病原學陽性的患者都要進行耐藥篩查)和1次菌種鑒定。
2.患者治療及隨訪檢查。在全縣范圍內,自治縣人民醫院對確診的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利福平敏感患者提供國家免費一線抗結核藥品治療,利福平耐藥患者提供部分減免二線抗結核藥品治療。利福平敏感患者在治療至第2、5月末和療程末各檢測1次(2份)痰涂片或痰培養,對于第2個月末涂片陽性的患者需在第3個月末增加一次(2份)痰涂片或痰培養;利福平耐藥性未知的患者,在每個治療月末均要檢查1次(2份)痰涂片或痰培養。此外,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為患者在治療療程結束時提供1次胸部X線檢查。
3.疫情追蹤。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充分利用傳染病監測系統和結核病管理信息系統,及時了解疑似肺結核/肺結核患者的報告情況,對已報告但轉診未到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就診的疑似肺結核/肺結核患者,要組織開展現場或者電話追蹤。
4.加強肺結核患者發現工作。
(1)疫情報告與審核。充分利用傳染病監測系統和結核病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疑似肺結核/肺結核患者疫情報告與審核管理工作,以保證國家及自治區及時獲得準確的疫情信息。
(2)強化因癥就診者診治工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就診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要及時進行結核病相關檢查,對發現的肺結核或疑似肺結核患者要加強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其了解及時診治的重要性,并轉診到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沒有條件開展結核病相關檢查的機構,應及時將肺結核病可疑癥狀者推介至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進行診治。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要對所有前來就診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進行結核病相關檢查,以及時、準確地做出診斷。
(3)加大主動篩查力度。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織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對轄區內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和艾滋病(AIDS)患者、65歲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高危人群開展結核病篩查。縣級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主動篩查工作,如對寄宿制學校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集中居住的農民工、部分疫情高發區域的居民等結核病高危人群。
5.工作質量控制。
(1)診療管理質量控制。為提高肺結核診療管理工作質量,確保完成各項工作指標,應加強縣級督導工作力度,每年縣級對所轄鄉鎮督導不少于4次。
(2)實驗室質量控制。為確保實驗室診斷服務水平和質量,市一級結核病實驗室需對縣級開展肺結核診斷的實驗室進行外部質量控制,開展肺結核診斷的實驗室定期開展內部質量。
6.耐多藥肺結核病防治。為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發現、治療管理,縣定點醫院診斷的肺結核患者陽性菌株需運送至廣西龍潭醫院進行免費傳統藥敏和線性探針檢測,確診的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診斷及治療工作由龍潭醫院落實,縣級耐藥相關人員負責開展耐藥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工作。
7.結核病疫情處置工作。結核病疫情處置工作要多部門協作,采取科學、規范的防控措施。重點抓好疫情監測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疫情控制措施、高風險場所防控、公眾溝通與健康教育、評估與后續管理等工作。
8.學校結核病防控。包括組織開展新生入學體檢,結核病疫情處置工作等。及時按相關規定規范處置轄區出現的結核病疫情,避免疫情擴散。
9.結核病防治規劃支持性工作。
相關的結核病防治規劃和技術規范支持性工作內容有:
(1)會議和培訓。為規范結核病防治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結核病防治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等,組織參加或召開轄區有關工作會議。為持續提高結防人員素質,確保結核防治工作質量,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參加或舉辦相應培訓班。
(2)健康促進。開展形式多樣的結核病防治健康宣傳工
作,提高結核病防治知識知曉率。
(3)迎接上級技術指導和檢查等。
(4)各種試劑耗材和設備的采購。主要包括補充上級下撥試劑耗材、藥品和設備不足部分,或急需購買的用于結核病防治實施的材料與設備。各級在統籌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前提下,原則上要優先保障自治區配置的各類快速分子生物學檢測設備所需試劑耗材,充分發揮快速檢測設備優勢,及早發現患者。
(5)實施結核病防治規劃過程中需要的物品運輸和文件郵遞。
(6)根據各級結核病防治工作需要開展的其他能力建設。
三、項目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相關要求,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落實結核病疫情報告的管理和疫情追蹤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組織協調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肺結核發現、登記報告、追蹤等工作,負責對有關機構和相關人員的培訓,負責對所轄鄉鎮衛生院的技術指導以及落實國家、自治區及市級部署的結核相關防控工作;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肺結核患者的診斷、治療、管理和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貫徹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各項指標達到要求。
(二)資金安排
1.資金來源。
2025年中央補助廣西重大傳染病防控經費、2025年縣本級結核病項目經費。
2.資金使用內容。
(1)中央補助經費主要用于患者診斷和治療、密切接觸者調查、追蹤疫情、網絡專報監測、診療管理質量控制、實驗室質量控制、菌株和標本運輸、分枝桿菌分離培養、藥敏檢測和菌種鑒定、耐藥治療管理等業務工作的開展以及結核病實驗室能力建設等;用于結核病防治規劃支持性工作。包括舉辦本級會議和培訓或參加上級舉辦的會議和培訓;開展結核病防治健康促進以及開展試點和現場評估等工作;迎接上級技術指導、督導和檢查以及開展本級督導檢查等;各種試劑耗材和設備的采購以及設備維修和檢定;其他能力建設所需費用,以及實施結核病防治規劃過程中產生的運輸費和郵費;支持結核病疫情處置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2)縣本級經費主要支持用于患者診斷和治療、密切接觸者調查、追蹤疫情、網絡專報監測、診療管理質量控制、實驗室質量控制、菌株和標本運輸、分枝桿菌分離培養、藥敏檢測和菌種鑒定、耐藥治療管理等業務工作的開展以及結核病實驗室能力建設等。
3.各項活動具體補助標準(參照桂衛疾控發[2015]7號文件執行)。
(1)胸片檢查(含X光膠片):15元/次(病人診斷和療程結束時各一次),用于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補助。
(2)痰涂片檢查(含實驗室耗材):15元/次(共1次),治療期間10元/次(共3-4次),痰培養50元/次,基因檢測(XP)18元/次,用于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補助。
(3)病人管理:初治涂陽及重癥涂陰100元/例,復治涂陽120元/例,初治涂陰60/例,治療患者15元/例,診斷患者20元/例,,市級就診病例縣級代管30元/例,傳染病報告卡10元/例,用于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補助。
(4)密切接觸者調查:發現寄宿制學校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集中居住的農民工等結核病高危人群應及時進行調查,檢查補助為20元,用于疾控中心聘用工作人員補助。
(5)疫情報告與審核補助:各類病人補助標準均為10元/例,用于疾控中心聘用工作人員補助。
(6)病人追蹤:對已報告但轉診未到結核病定點診療機構就診的疑似肺結核/肺結核患者,要組織開展現場或者電話追蹤,追蹤補助為60元/例,用于疾控中心聘用工作人員補助。
(7)結核病疫情處置工作:每調查1例學校結核病例,補助200元/例,用于疾控中心聘用工作人員補助。
(8)菌株和疑似陽性標本運輸補助:根據我縣與柳州市實際距離公里數,按4元/公里進行補助或按公差填報差旅進行補助,補助對象為參與標本運輸工作人員。
(9)會議培訓、督導檢查差旅、疫情處置等按規定標準列支。
4.招標采購。
實驗室試劑耗材和設備的招標采購。縣級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制定計劃購買品目、規格和數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組織招標采購工作。
5.資金使用要求。
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嚴格經費使用管理,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工作任務量、工作質量要有詳細記錄,以便于監督檢查。
四、項目執行時間
各項工作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項目監督和評估
(一)項目完成后,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以及年度工作任務考核要求,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結果報市衛生健康委疾控科。
(二)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將在項目實施中期和后期分別對項目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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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辦公室??? ?????? ?????????????????????????????????????????????????????????????2025年5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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